大數據技術追討百萬稅款,環境違規企業無處藏身......
“經舉報,目前已有89家違規企業被當地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已追回稅款超百萬元,最終金額或將達上千萬元......”,這樣的執法金額估計沒有給帶來多大的沖擊,但是執法團隊的效率卻是讓我們長見識了,為何這么說?
大家可曾想到,不足十人的執法團隊,成員平均年齡不足30歲,卻能依靠大數據技術,鎖定因環境違規不能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卻違規退稅的嫌疑企業一千多家。沒錯,下面我們給介紹的正是來自上海的NGO“上海青悅”。
這家來自上海的公益組織“上海青悅”(上海閔行區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正是應用這種創新方式助力環保,增加了企業違反環境法律法規、污染環境的成本。
據悉,“上海青悅”使用大數據技術,交叉分析不同地區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名單,鎖定違規退稅的企業,并將這些企業的名單提供給稅務機關,以追繳稅款。而記者從當地稅務機關了解到,在“上海青悅”的幫助下,僅某直轄市就追回了超過百萬元稅款。
通過追繳“真金白銀”的稅款,讓污染企業切實體驗"痛的感覺",體會到法律法規的嚴峻,認識到環保的重要性。
別說跟您企業無關——政府部門落實聯合懲戒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財稅[2015]78號”“財稅[2015]73號”通知,“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換句話說,企業如果單次被罰款超過1萬元,就不能再享受前述稅收優惠政策。而記者翻查資料,發現在2016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等31個部門聯合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并印發通知,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再次明確前述不得享受相關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上海青悅”表示,部分企業申請退稅時,在明知自己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依然提出申請,但目前對這種虛假申請的違法行為并沒有懲戒措施。因此,他們從2018年9月份開始分析了全國1.3019萬戶企業,其中發現疑似存在前述違規退稅問題企業竟然多達1122戶。這充分說明了許多企業未曾盡到自己的企業責任,反倒是想方設法鉆空子,企圖渾水摸魚,直接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罪加一等!
專家建議完善體制機制設計
“上海青悅”向各地稅務機關反饋后,目前已有12個地區完成了對相關企業的核查,共計對89家企業追繳稅款。
北京市、重慶市、湖南省、吉林省、甘肅省、陜西省、貴州省和江西省稅務局詳細說明了疑似問題企業情況,并分類列出了每家企業的復核情況,如需追繳稅款的企業名單。
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稅務局答復了相關企業的數量,未公開具體復核結果;浙江省稅務局答復了已采取措施及后續改善計劃,未對具體情況進行說明。
結合上述地區反饋情況,我們再來聽聽綠色金融領域專家,來自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李志青是怎么說的?
對于追繳環境違規企業增值稅退稅問題,牽涉到全國各地方的環境、財政、金融等多個部門,在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往往比較滯后,而大數據技術的應用則可以解決信息不暢的問題,有助于彌補政府部門工作的不足。當前工作不能完全依靠社會組織,政府各部門要完善體制機制的設計,保障國家政策的執行。
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說,新的環境保護法2014年出臺,對環保方面的社會參與機制有了要求,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都是符合當前國家治理的一個基本方向,而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需要社會力量的參與,可以發揮其專業和技術優勢。
筆者點評:隨著現代科技的日漸發展,傳統抽檢的方式或將得到更為高效的智能技術取代,與此同時,心存僥幸可以蒙混過關的企業,將會得到應有的嚴懲。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對于那些漠視環保法規,頂風作案的企業,做事前還是要摸摸良心,還是要對得起自己的一份企業責任,一份社會責任。與其拿著不光彩的違規退稅,倒不如靜下心來專心做好安全管理運營,建立綠色生產制度,把控產品質量,這樣無論處于當下,還是未來,企業才會得到長足健康的發展!
大家可曾想到,不足十人的執法團隊,成員平均年齡不足30歲,卻能依靠大數據技術,鎖定因環境違規不能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卻違規退稅的嫌疑企業一千多家。沒錯,下面我們給介紹的正是來自上海的NGO“上海青悅”。
這家來自上海的公益組織“上海青悅”(上海閔行區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正是應用這種創新方式助力環保,增加了企業違反環境法律法規、污染環境的成本。
據悉,“上海青悅”使用大數據技術,交叉分析不同地區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名單,鎖定違規退稅的企業,并將這些企業的名單提供給稅務機關,以追繳稅款。而記者從當地稅務機關了解到,在“上海青悅”的幫助下,僅某直轄市就追回了超過百萬元稅款。
通過追繳“真金白銀”的稅款,讓污染企業切實體驗"痛的感覺",體會到法律法規的嚴峻,認識到環保的重要性。
別說跟您企業無關——政府部門落實聯合懲戒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財稅[2015]78號”“財稅[2015]73號”通知,“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換句話說,企業如果單次被罰款超過1萬元,就不能再享受前述稅收優惠政策。而記者翻查資料,發現在2016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等31個部門聯合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并印發通知,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再次明確前述不得享受相關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上海青悅”表示,部分企業申請退稅時,在明知自己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依然提出申請,但目前對這種虛假申請的違法行為并沒有懲戒措施。因此,他們從2018年9月份開始分析了全國1.3019萬戶企業,其中發現疑似存在前述違規退稅問題企業竟然多達1122戶。這充分說明了許多企業未曾盡到自己的企業責任,反倒是想方設法鉆空子,企圖渾水摸魚,直接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罪加一等!
專家建議完善體制機制設計
“上海青悅”向各地稅務機關反饋后,目前已有12個地區完成了對相關企業的核查,共計對89家企業追繳稅款。
北京市、重慶市、湖南省、吉林省、甘肅省、陜西省、貴州省和江西省稅務局詳細說明了疑似問題企業情況,并分類列出了每家企業的復核情況,如需追繳稅款的企業名單。
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稅務局答復了相關企業的數量,未公開具體復核結果;浙江省稅務局答復了已采取措施及后續改善計劃,未對具體情況進行說明。
結合上述地區反饋情況,我們再來聽聽綠色金融領域專家,來自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李志青是怎么說的?
對于追繳環境違規企業增值稅退稅問題,牽涉到全國各地方的環境、財政、金融等多個部門,在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往往比較滯后,而大數據技術的應用則可以解決信息不暢的問題,有助于彌補政府部門工作的不足。當前工作不能完全依靠社會組織,政府各部門要完善體制機制的設計,保障國家政策的執行。
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說,新的環境保護法2014年出臺,對環保方面的社會參與機制有了要求,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都是符合當前國家治理的一個基本方向,而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需要社會力量的參與,可以發揮其專業和技術優勢。
筆者點評:隨著現代科技的日漸發展,傳統抽檢的方式或將得到更為高效的智能技術取代,與此同時,心存僥幸可以蒙混過關的企業,將會得到應有的嚴懲。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對于那些漠視環保法規,頂風作案的企業,做事前還是要摸摸良心,還是要對得起自己的一份企業責任,一份社會責任。與其拿著不光彩的違規退稅,倒不如靜下心來專心做好安全管理運營,建立綠色生產制度,把控產品質量,這樣無論處于當下,還是未來,企業才會得到長足健康的發展!